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2017年博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招生计划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工作和工作原则
1.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专业招生复试、录取和监督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审查结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为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中心对复试过程由秘书做要点记录,并全程录音。
2.按招生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廉政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另安排复试记录员1人。
3.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参加资格
1.资格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由中心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身份证、学位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未达到《吉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成绩要求:凡参加吉林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入学外国语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分数达到吉林大学确定的2017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阶段的考试。
三、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分三部分:包括对考生前期科研成果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的评价以及外国语综合考核。
1.前期学术科研成果及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核。考生陈述《前期学术科研及综合能力简介》,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提交的《前期学术科研及综合能力简介》进行评定。其中包括,前期阅读相关专业著作及研究情况、发表学术成果、参与科研实践、以理论研究推动工作实践以及获得的荣誉和称号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对考生基础知识、前期学术积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的评价。考生陈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进行评定。其中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研究的领域方向,研究的现有基础、价值意义、主要思路、基本内容、重要观点、可能的创新性以及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了解程度等。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对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研究实力,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和潜能等进行全面考察。
3.外国语综合考核。
面试时该专业所有有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可在场旁听任一考生的面试情况,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评议打分,并及时进行公示。
四、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程序
| 内容及要求
| 时间、地点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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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1.填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2017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4.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往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硕士学位论文一份。
7.应届考生学籍、往届考生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9.《前期学术科研及综合能力简介》、《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格式参见附件)一式七份。
备注:博士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现场确认时已经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
| 初试成绩公布后,确定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
| 8516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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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1.准备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体检费55元(自备零钞)在校医院一楼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
2.上午体检者,晨起禁食;下午体检者,中午禁食。
3.体检收据应及时交至中心办公室。
备注:复试考生须参加体检。按国家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时间:复试前一天和复试当天
上午8点-11点
下午1点至4点
地点:校医院
| 85166029
吉林大学南校区北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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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1.考生将《前期学术科研及综合能力简介》、《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格式参见附件)一式七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份,带到综合面试考场,交给秘书发给复试小组专家传阅。
2.考生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研究经历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3.复试小组专家提问,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
4.外国语综合考核:考生应根据考官要求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
备注: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在复试过程中,复试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复试无关事情。
| 待定
(初试成绩公布后将尽快安排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将及时公布于中心网页)
| 8516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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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及申诉
| 复试成绩将在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网页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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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结果在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网页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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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内,中心招生监察组通过changyy@jlu.edu.cn邮箱接受考生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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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核算
(1)复试:满分150分,其中,前期学术科研成果及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的评价以及外国语综合考核每项满分均为5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2)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
六、录取工作
1.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院招生名额、导师限额、总成绩排序、综合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上报录取计划。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中心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需调取人事档案。
七、复试监察工作
中心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对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等在网上进行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向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必答复。
联 系 人:密老师 联系电话:85166801
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吉林大学博士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