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202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信息核对
信息核对时间:2023年5月30日(周二)早7:30-8:30(考生需提前下载吉事办APP,扫吉祥码测温入校)
信息核对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304会议室(进楼左侧三楼)
信息核对请考生报到时携带好下述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安排
1.综合考核方式:我院202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原则上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
2.综合考核安排:
考核专业及研究方向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政治学理论专业 (廉政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 |
2023.5.30(周二)上午9点 |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304会议室(进楼左侧三楼) |
廉政学专业 (廉政法律与政策研究、廉政制度比较研究) |
2023.5.30(周二)下午1点 |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304会议室(进楼左侧三楼) |
行政管理专业 (廉政建设与地方治理) |
2023.5.30(周二)下午1点 |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307会议室(进楼右侧三楼) |
三、综合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将以线下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专业外国语、专业基础和博士研修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外国语: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专业外语题签,当场进行翻译并回答问题。
(2)专业基础: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专业基础题签并回答问题。
(3)博士研修计划:考生陈述研修计划并回答问题。
综合考核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还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二)考试成绩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权重一般按专业外国语20%,专业基础40%,博士研修计划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员。
2.廉政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方向招生名额、导师限额,总成绩排序、综合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上报录取计划。
3.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廉政研究院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需调取人事档案。
五、投诉及举报
如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研究院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31-85166801,联系人:密老师
六、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考试。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直至接受法律处罚。
七、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在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官网(http://acre.jlu.edu.cn)公示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