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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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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积极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切实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界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思想库作用,特设立“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专项课题。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3.申请人依据课题指南申报,不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立项情况

  拟设立10项左右,每项资助10000元。立项后下达60%的研究经费,其余经费在项目完成后拨付。

  三、成果要求

  1.结项时应至少提交1篇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

  2.研究期限为1个月。

  3.优秀课题成果由学校报送省纪委及有关部门参阅,并在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今年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做大会交流。

  四、项目管理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项目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项目管理。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五、时间安排

  1.5月12日前,课题申报。

  2.5月15日前,评审并确定立项名单,召开立项课题负责人会议。

  3.6月15日前,提交结项成果,择优上报省纪委。

  六、材料填报

  1.申报项目的教师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1),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3份。

  2.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12日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连永超

  联系电话:89228991

  电子邮箱:lianyongchao615@163.com

  地  址:南区东荣大厦1204办公室

  附件:1.课题申请书

     2.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2016年4月28日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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