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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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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想、新战略、新问题的研究探索,提升我校管理干部的廉政理论研究水平,以廉政理论创新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创新,现面向全校开展2022年度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校事业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紧扣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开展研究,提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指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

(一)围绕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路径开展研究;

(二)围绕高校加强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路径开展研究;

(三)围绕高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的路径开展研究;

(四)围绕高校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年轻教师教育管理监督的路径开展研究;

(五)围绕高校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汇聚监督合力的路径开展研究;

(六)围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形成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的体制机制开展研究;

(七)围绕高校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路径方法开展研究;

(八)围绕高校“象牙塔”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特点及精准治理对策开展研究;

(九)围绕高校整治师生员工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路径方法开展研究;

(十)围绕高校加强师生员工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分类别、分层次精准推进廉洁教育开展探索与研究;

(十一)围绕高校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政治生态、育人生态的路径开展研究;

(十二)围绕以党风政风推动高校师风学风建设的路径开展研究;

(十三)围绕高校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工作开展的监督保障机制开展研究;

(十四)围绕高校进一步加强校内巡视,健全完善巡视制度体系,强化巡视队伍政治建设,严格巡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巡视权力运行等方面开展研究;

(十五)围绕高校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的路径、方法开展研究;

(十六)围绕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方法的路径开展研究;

(十七)围绕高校基层纪委开展警示教育,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开展探索与研究;

(十八)围绕高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可亲、可信、可敬,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路径方法开展研究;

(十九)围绕对高校附属医院开展全面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路径方法开展研究;

(二十)围绕其他有关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点、规律、对策开展探索和研究。

三、课题资助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经费额度为0.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0.3万元。

四、申报条件

1.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党政管理干部。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4.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方向自拟题目申报。申报题目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重复。

5.已承担“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新型智库专项课题”、“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五、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专著,也可以为论文和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著作、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出版或发表(出版物有ISBN号,期刊有ISSN号、CN号)。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期刊被收录的情况为准。核心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视为核心论文。在《光明日报(智库专刊)》、《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主管、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上发表的成果视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规划)是指被党代会、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或被采纳的文件(报告和规划)。

结项成果为“论文”,一般课题须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及论文集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论文集不能超过1篇);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及论文集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论文集不能超过1篇)。

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通常要有调研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和思考建议等部分内容,事例真实,数据可靠,分析科学,不造假,不虚构,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普遍意义,或对指导和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实质性贡献和推广应用价值,并有采用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以及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一般课题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1份(第一完成人),提出的具体举措或工作建议被学校采纳和应用,效果良好(须由学校认定并出具写实性证明)或起草(修订)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规划)1份以上。重点课题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2份(第一完成人),提出的具体举措或工作建议被学校采纳和应用,效果良好或作为主要执笔人起草(修订)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规划)2份以上(须由学校认定并出具写实性证明)。

结项成果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一般课题须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类成果1份;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论文集不能超过1篇),以及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类成果1份。

结项成果若为“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书稿由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并于六个月内正式出版。

2.所有成果须标注“2022年度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3.研究期限:以论文和咨询报告形式结项一般为2年,以专著形式结项一般为3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批准。

4.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课题(教育廉政理论研究),如获准立项,所承担课题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课题。

六、课题管理

1.廉政研究院与纪检监察机构、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课题的立项、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

2.课题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课题管理。

3.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材料填报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十一点前将签署意见后的《申报表》(一式1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须至少提交4份原件)、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送廉政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166801

电子邮箱:jlu_lzzx@126.com

地 址: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305办公室 

  

附件:

1.课题申报表

2.申报一览表

                                                纪检监察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廉政研究院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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