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林大学吕永祥,王立峰
【发表期刊】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发表时间】2018-5-26
【摘要】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关键内容,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系统性和联动性的影响,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不同政治主体之间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权力监督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政治系统论作为分析视角,结合对试点地区留置案件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存在如何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保障监察委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如何构建纪法衔接的有效机制、如何用留置取代“两规”和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四大问题。鉴于此,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可以将改善党的领导方式与保障监察委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统一起来、优化用留置取代“两规”的法律规范与实践举措、健全纪法衔接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和构建纪检监察机关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作为四条有效路径。
【关键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政治系统论;留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