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林大学张丽华,李雪婷
【发表期刊】《社会科学战线》
【期刊级别】CSSCI
【发表时间】2020(10)
【摘要】反腐败引渡合作是追缉外逃腐败罪犯的主要方式,积极推动合作对于打击腐败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反腐败引渡合作受行政性驱动结构和司法性驱动结构影响,行政性驱动结构由国家政治、外交和经济等因素构成,司法性驱动结构由司法理念、体制和程序等因素构成。妥善处理双重驱动结构问题能够有效应对合作困境。根据行政性驱动结构和司法性驱动结构的影响程度不同,可以将反腐败引渡合作分为行政性驱动结构主导型、司法性驱动结构主导型和行政性、司法性趋同型三种类型。当行政性驱动结构的目标相容度和司法性驱动结构的司法契合度越高时,越容易促成合作,反之不利于合作。针对双重驱动结构互动中的反腐败合作问题,应努力提高行政性驱动结构的目标相容度,增强司法性驱动结构的司法契合度,构建和完善相关国际机制,运用引渡的替代措施,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发展。
【关键词】腐败;反腐败;反腐败引渡合作;引渡条约;